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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经济制度根基

曾铮

2023年05月24日08:07    来源:光明日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继续“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经济基础制度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基石。应从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基础制度、重点领域基础性制度等层面出发,协同推进基础制度建设,为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经济的制度根基。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决定了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和重点领域基础性制度的基本导向。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核心载体,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必须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全面构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国有企业经营制度体系。首先,确立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的制度,确保国有企业发展战略不偏离中国式现代化前进的方向。其次,完善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制度,引导国资国企进一步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层面和领域,全面服务于实施国家重大战略、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此外,优化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现代化治理制度,加快转变国资国企监管方式和有效理顺出资人职责,积极落实董事会职权和加强董事会建设,全面维护经营自主权和激发经理层活力,全方位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民营企业“两平一同”制度。民营经济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必须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到位。首先,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制度,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其次,从制度上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破除对民营企业不利的招投标隐性壁垒,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此外,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

完善推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制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如果没有在世界范围内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引领,就难以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首先,构建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健全国有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三会一层”治理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制定规范的公司章程,大力推进各类所有制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其次,形成灵活高效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建立国有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引进职业经理人。再次,建立激励相容的现代企业激励机制,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使民营企业产权与企业家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此外,优化现代企业监管机制,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建立民营企业协同监管体系,切实提升我国市场主体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夯实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条件,只有不断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才能确保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强化产权保护制度。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健全强化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完善物权和合同等相关法律制度。形成重点领域的产权保护制度性安排,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金融产权制度,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构建法治化产权处置的机制,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体制。健全市场准入核心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与市场准入制度相适应的相关立法,确保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职权法定、事中事后监管有法可依。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制度相适应的流程机制或制度,重点完善市场准入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激励惩戒机制、信息共享制度。加快推进配套体制机制改革,营造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市场环境。

筑牢公平竞争制度。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制订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和执法,加快推动修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制订重点行业和专项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竞争规则。

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推动全国性配套法律出台和执行,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立法权限内制定社会信用相关地方性法规。强化社会信用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重点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构建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

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基础性制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重点领域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基础,亟须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应按照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