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十二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天津市委原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郭春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6月11日6时3分在津逝世,享年98岁。
郭春原同志曾用名萧伯,1915年9月生于河北省蠡县西百尺村。早在青少年时期,他就接触进步思想,于1929年5月在本村小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开展党的地下工作。先后担任蠡县高小校团支部书记、保定景仁中学团支部组织委员、蠡县北区区委书记等职务,1931年9月因组织学生运动被捕入狱。1934年,因蠡县党组织遭到破坏,他与党组织失去了联系。在这期间,他与其他进步人士发起组织了流动读书会、抗日救国会等群众组织,宣传党的主张,传播革命思想。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郭春原同志恢复了党组织关系,先后担任河北省蠡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书记,1941年到华北分局党校学习,1942年5月起担任冀中区第九地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经历了抗日战争敌后战场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在冀中区党委的领导下,他积极宣传党的抗日主张,发动广大群众参加抗日战争,不断加强抗日民主政权建设,广泛建立群众组织,发展农村经济,为发展敌后游击战争,巩固和壮大冀中抗日革命根据地贡献了力量。
解放战争时期,郭春原同志先后担任河北省张家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冀中区第十分区土改工作团党支部书记、正定市委书记等职务。他努力做好农村土改工作,积极宣传《中国土地法大纲》,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没收地主土地,发展农业生产,鼓励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1948年1月,调到刚解放不久的石家庄工作,先后担任市委工厂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市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他和广大干部群众同甘共苦、艰苦奋斗,为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经济,发展生产,倾注了大量心血,为新中国的成立作出了贡献。
1950年3月,郭春原同志调天津工作,先后担任天津市私营工业管理局局长、市企业党委秘书长、市委工业部第一副部长、市委国营工业部部长等职务,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巩固和建设新政权,忘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1956年7月起担任天津市委常委、市委工业交通部部长,1958年7月当选天津市副市长并兼任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61年2月调任中央华北局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他长期分管我市工业交通和经济工作,在艰难条件下,积极想方设法,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呕心沥血、辛勤工作,为天津工业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文化大革命”中,郭春原同志遭受严重迫害。他身处逆境,仍对党忠贞不渝,保持顽强的革命意志,坚持实事求是,对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和斗争。
1978年12月,郭春原同志恢复工作,先后担任天津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兼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常务副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他衷心拥护并积极贯彻执行党的 |